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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分析
 
 

“酒托”诈骗:一顿饭一万多

 ■核心提示:

  一瓶红酒880元,这样的“土豪酒”你尝过吗?一次普通的网友见面、一顿再平常不过的双人晚餐,竟花费男士10000多元。高额消费的背后隐藏的是一条分工明确、环环紧扣的犯罪链条。近日,邳州市人民法院对一起“酒托”诈骗案做出一审宣判,咖啡厅老板、“键盘手”、“传号手”、“酒托女”均被判刑。

  ■案情回放:

  和网友喝酒喝掉一万多

  小刘是邳州市运河镇人,单身。2013年11月,他在微信上认识了名为“因为寂寞”的女网友,经过几次聊天,小刘渐渐喜欢上了这个素未谋面的女孩。11月20日,“因为寂寞”突然约他在邳州一家咖啡店见面,小刘欣喜若狂,毫不犹豫地答应了。

  见到网友“因为寂寞”时,小刘很高兴。眼前这名女孩20岁左右,身材修长,皮肤白皙,两个眼睛水汪汪的,不经意间的一瞥都让小刘如痴如醉。女孩告诉小刘,她叫小雪,跟小刘聊天很高兴,她觉得小刘心眼好,人很善良,还夸小刘长得帅。

  美女的称赞让小刘有些飘飘然,他豪气地对小雪说,“想吃什么喝什么,你随便点。”小雪一听,喜滋滋地大笑,摆手叫来两杯红酒,又点了些果盘和零食、咖啡,服务员上完东西后就要小刘结账,小刘付了1200元现金。随后,小雪大献殷勤,边跟小刘闲聊,边灌小刘喝酒,说要跟小刘长期交往。

  见小雪如此热情,小刘浑身火热,一会儿红酒喝完了,小雪又点了一瓶红酒,没一会儿,一瓶红酒见了底,又打开了第二瓶。期间,小雪还叫来了另一个女孩小美,短短一个小时的晚餐时间,小雪和小美点了6瓶红酒,第一瓶酒880元,后来越来越贵,最后一次点的红酒价格是2280元。小刘喝得醉熏熏的,红酒每次一端上来,服务员就让他结账,现金花完了他就拿银行卡刷。最后,当拿到账单时,他傻了眼,这一顿饭竟吃掉他10000多元。

  一瓶红酒居然要2280元,可怎么看,都像只值几十元的葡萄酒啊。小刘本想质问服务员怎么这么贵,但看到咖啡馆里几个保安向他走了过来,小刘怕惹麻烦,匆匆刷卡结账,与女网友分手后便立即拨打“110”报警。

  点一次酒结一次账有“猫腻”

  2013年12月初,徐州人小李来邳州出差,在宾馆里无聊地看电视时,手机“陌陌”软件收到女网友“小狐狸”发来加他为好友的信息。小李把“小狐狸”加为好友,俩人没聊几句,女网友问小李要电话号码,小李就将手机号发给了她。过了半个小时,女网友打电话约小李在咖啡店见面。

  当晚8点多,两人在咖啡店里碰面。看到“小狐狸”长得非常甜美,小李很是心动。坐定后,女孩提出先点些东西,边吃边聊。为不失风度,小李让女孩点,“小狐狸”看了酒水单后,点了一个A套餐、一杯铁观音茶、一个果盘和两个高脚杯红酒,小李看单子上的东西都很贵,就点了一个最便宜的,一杯15元的果汁。服务员上完东西后,立即就让小李结账。“小狐狸”要求自己来结账,可小李觉得第一次见面让女孩结账不好,何况这应该没多少钱,就说自己结。服务员告诉小李总共563元。虽然觉得有点贵,但为了在美女面前留下好印象,小李还是硬着头皮把钱付了。

  一会儿,“小狐狸”把高脚杯里的红酒喝完了,她对小李说自己失恋了,心情不好,想一醉方休,于是又点了两杯红酒。这时,小李无可奈何得对“小狐狸”说,要不下回再喝吧,自己没带那么多钱,“小狐狸”问他带银行卡了吗?小李说没带,“小狐狸”对小李说:“你把身上带的钱付了,不够的我来付”,小李又付了400元。付完钱没有五分钟,女孩突然对小李说:“我家里还有点事,现在就要回去了,明天我们再联系吧。”

  女孩走后,小李再想联系时,却发现怎么都联系不上了,再打过去就是关机,小李意识到自己被骗了,愤而向派出所报警。小李告诉民警,正规的咖啡厅都是吃到最后一起结账,而这家咖啡厅是点一次单付一次钱,跟他一起吃饭的女孩只是喝酒,其他的不吃,还专点贵的酒水。他觉得那些酒就是超市里卖的便宜的红酒,他怀疑那女孩就是咖啡馆里的“酒托”。

  标价千元的红酒是劣质红酒兑雪碧

  警方发现受害人报警时说的咖啡店都是同一个,于是对该咖啡店进行调查,发现这是一个以店老板周强、“传号手”孙建、李琴等6名“酒托女”以及“键盘手”、“服务员”、“保安员”等人组成的诈骗团伙。

  团伙分工明确,由店老板组织策划;“键盘手”通过QQ或微信等聊天软件以女性的身份和男性聊天,以交朋友的名义约男网友见面,约见面成功后把约号成功的信息提供给“传号手”,“传号手”把号分给“酒托女”,由“酒托女”负责见面;也有的“酒托女”直接上网诱骗男网友到店内消费;“服务员”负责在客人消费时配合“酒托女”作案;“保安员”负责保护“酒托女”的人身安全,必要时出面胁迫消费者,以保证诈骗消费的钱财到手。

  警方还发现,诈骗团伙所用的红酒多为市场上的低劣产品加兑雪碧冒充,雪碧兑的越少标价越高,低则几百元,高则数千元。除了以劣质红酒掺假获利外,不法分子有时还会“以次充好”,在客人点要昂贵酒水时,偷偷换上便宜货以获取暴利。不法分子还利用男网友急于交友、逐奇猎艳、警惕性淡薄的心理弱点实施诈骗,多名男性被“酒托女”诈骗后,因碍于面子不愿或不敢报案。最终,警方将该团伙一网打尽。

  ■法官断案:

  13人“酒托”诈骗均被判刑

  法院经审理查明,诈骗团伙共13人,从2013年6月至2013年12月间,在邳州诈骗人数近百人,涉案金额近9万元。

  邳州法院认为,被告人周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伙同被告人李琴等人,隐瞒事实真相,诱骗他人高价销售廉价酒水,骗取他人财物。被告人周强涉案金额巨大,其余被告人涉案金额较大,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。本案系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。在共同犯罪中,被告人周强起主要作用,系主犯,被告人李琴、孙建起次要作用,系从犯。13名被告人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可从轻处罚。

  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周强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。被告人李琴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。被告人孙建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。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不等。

  (文中人物均为化名)

  ■法官说法:

  教你分辨“酒托女”

  近来,不法分子实施“酒托”诈骗的手段层出不穷、花样繁多。网友要避免上当,关键在于识别“酒托女”。

  首先,“酒托女”大多依靠“键盘手”在网上交友聊天,网聊时一般不会主动给你电话,如果你想主动打电话联系对方,对方会以各种理由推脱;其二,“酒托女”一般会主动提出相约见面的时间地点,而不是“客随主便”,你若要求去别的地方,对方会以种种理由推却。见面时,对方一定会想方设法将你约到比较偏僻、不起眼的店内见面消费;其三,在消费时,“酒托女”一般会先点些便宜的酒水,在取得你的信任、你放松警惕之际,借机点比较昂贵的酒水,甚至不给你询问和看价格的机会;其四,消费过程中,“酒托女”有时还会叫上几个“朋友”一起来聊天,以消费更多金额。她们相互配合,以和男朋友吵架、失恋、工作不顺心等方式麻痹被骗的客人。在消费差不多后,“酒托女”会寻找各种机会离开,最后由你来买单。

  法官提醒,网上交友务必提高警惕,防止陷入“美艳陷阱”,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,不要因贪图“美艳”而一时糊涂,失去理智;在消费时也要注意酒水清单,不要因碍于面子而被“屠宰消费”;一旦发现被骗,务必要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报警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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