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故被打,律师协助被害人成功刑事立案
简要案情:2014年9月11日20时许,被害人张某和家人饭后行至某小区附近时,遇到嫌疑人王某等人,王某等人酒后对张某进行调戏,在遭到张某等人的反抗后,王某等人遂对张某等人实施殴打,造成张某等三人轻微伤。
律师工作:被害人张某被打后报警要求派出所进行处理,派出所首先对双方进行了调解,由于赔偿数额悬殊过大,没有达成一致协议。后派出所对涉案人员中的三人进行了行政拘留,法律依据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26条规定的寻衅滋事。被害人找到申志刚律师,反映派出所对于嫌疑人处理过轻,应对其进行刑事立案。律师仔细研究案情后,认为该案已经达到追究对方寻衅滋事罪的标准,相比普通寻衅滋事案件,该案的社会危害性较大。为此,在被害人的委托下,律师将相关的案例、证据、法律依据进行了梳理,形成材料书面告知同级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,引起了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,要求公安机关对王某涉嫌寻衅滋事罪进行立案。公安机关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,迅速对王某进行刑事立案,最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